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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贡市教育局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55号)要求的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经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推荐自贡市教育局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天(
联系电话:8125842(自贡市教育局监察室) 8206591(自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自贡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推荐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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