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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自贡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思想道德建设组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自贡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自教函〔2015〕263)精神,现将成立领导小组思想道德建设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道德建设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晓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长明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祝雪莲 市教育局政教科副科长
成 员:黄 激 自流井区教育局局长
张长登 贡井区教育局局长
梁静艳 大安区教育局局长
韦 莉 沿滩区教育局局长
舒成芳 高新区社事局局长
苏春荣 市教科所所长
李甘牛 市电教馆馆长
蒯晓牛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校长
熊 勇 自贡市蜀光中学校长
李浩平 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代珍富 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胡代国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校长
王自锋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校长
陈 强 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副校长
联络员:张长明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思想道德建设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体卫艺术科,办公室主任有张长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祝雪莲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了解掌握自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制定和实施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大情况、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意见;监督督办全市教育系统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制定和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方案,组织培训和调度工作人员,向上申报和汇报有关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组织学习考察,编发小组简报,承办小组会议,管理和使用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完成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思想道德建设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张长明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副主任:祝雪莲 市教育局政教科副科长
成 员:曾 攀 自流井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成伟 贡井区教育局副局长
廖 楠 大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天庆 沿滩区教育局副局长
雷兴礼 高新区社事局副局长
蒋先梅 市教科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
吴吉斌 市电教馆党支部书记
李 斌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副校长
朱晓彤 自贡市蜀光中学副校长
刘端芬 自贡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陈 杰 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吕治康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王自锋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校长、书记
向晓东 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副校长
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
自贡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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