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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自贡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自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通知》(自委办函〔2015〕49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成立自贡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蒲定波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晓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 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成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长明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刘培德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安勇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黄玮晨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蔡平常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何功富 市教育局安法科科长
黄文达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古德胜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游利萍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黄 激 自流井区教育局局长
张长登 贡井区教育局局长
梁静艳 大安区教育局局长
韦 莉 沿滩区教育局局长
舒成芳 高新区社事局局长
甘建情 市招生办主任
苏春荣 市教科所所长
李甘牛 市电教馆馆长
邹长英 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处长
蒯晓牛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校长
熊 勇 自贡市蜀光中学校长
李浩平 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代珍富 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胡代国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校长
王自锋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校长
陈 强 自贡市第三十六中学校副校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体卫艺术科,办公室主任由徐晓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长明、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祝雪莲、陈英挺、黄沥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了解掌握自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含高新区)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意见,指导各建设组制定和实施创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创建工作重大情况、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意见;监督督办全市创建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制定和实施创建宣传方案,组织培训和调度工作人员,向上申报和汇报有关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组织学习考察,编发领导小组简报,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管理和使用创建工作经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自贡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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